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股东会召开频率是多久一次?

股东会召开频率是多久一次?

2025-10-24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股东会召开频率是多久一次?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明确规定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作为年度大会。此外,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者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也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这意味着除了固定的年度会议外,企业还可以依据自身需求灵活安排额外的会议时间。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决议违法如何撤销?

如果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那么该决议可能被视为无效或可撤销。对于认为决议违法而希望撤销决议的股东而言,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决议无效或撤销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提出此类诉求有时效限制,即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被提出的,将丧失通过司法途径撤销决议的权利。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条款,我国境内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均需保证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股东年会,并且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组织临时股东会。各公司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及次数。

©2025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